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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2020-11-21 王文伟 点击:[]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

大会表彰了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我校喜获“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校园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这是我校继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顺利通过复核;2018年荣获辽宁省文明校园;2019荣获辽宁最美校园后,在精神文明创建领域取得的又一殊荣。至此,我校已经完成精神文明创建领域最高荣誉“大满贯”。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围绕服务交通运输和教育发展战略,以承担社会和行业责任,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引领师生思想为着眼点,坚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与文明校园创建相结合,坚持重大典型培树与文明校园创建相结合,重点围绕“六个好”标准,着力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程度,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学校党委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强化,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声誉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涌现出“最美奋斗者”“时代楷模”“全国道德模范”“2017感动交通十大年度人物”“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学名师”“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曲建武教授;“全国模范教师”张英俊教授;中宣部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研究生支教团等一批典型人物和集体。多个单位和个人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荣誉。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教育电视台、辽宁卫视、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大学文化、思想政治、典型人物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评选,由中央文明办会同教育部对照文明校园“六个好”的创建标准严格审核、优中选优,经过自愿申报、复查审核、遴选公示等多个环节,全国共有50所高校入选。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关于申报推荐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有关要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于今年8月开始申报工作。在前期扎实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认真对照文明校园的创建标准,努力提升学校美誉度与师生素质,形成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我校能在第二届评选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充分说明了学校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所做出的坚实努力和取得的突出成绩,也充分彰显了全体海大人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必将为学校推进“双一流”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栉风沐雨,砥砺奋进”。我们将高扬精神文明建设旗帜,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为实现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而持久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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