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当前,大连市开始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7月中下旬,中央文明委将对大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展开复检测评。根据大连市教育工委有关会议精神,即日起至7月20日,市教育局督查组将对驻连高校实地督导检查。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1.各单位(部门)所在楼宇醒目位置要确保在复检期间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或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2.学生工作部门要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进一步加强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确保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室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保卫部门要对校园消防设施进行排查,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确保校园内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车窗抛物现象;校园门前交通秩序良好。
4.后勤部门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明显禁烟标识;要对现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教学楼等场所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学校每个食堂入口和就餐醒目位置都有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的公益广告宣传,有序就餐。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将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照标准、统筹安排、抓住重点、注重细节,切实做好学校各项文明创建工作,迎检期间出现问题将追究工作责任。
2.广大师生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意识,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争做文明市民、文明师生的典范,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