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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文化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1-12-15  点击:[]

为做好学校文化建设工作,在全面总结2020年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文化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一流学科建设专项

(二)文化传承创新项目

(三)“一院一品”文化项目

二、项目选题

(一)一流学科建设专项。项目面向交通运输工程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法学学科开展。主要围绕传承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严谨学风和科学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建设和社会实践创新,塑造学科精神及学科文化建设以及学科文化建设引领社会文化发展等内容进行研究,并产出一系列学科文化成果。

(二)文化传承创新项目。项目可以根据要求自主进行选题申报,也可以申报委托题目。支持海洋文化与航海文化建设、世界海员日与中国航海日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文化名人进校园、话剧戏剧舞台剧以及歌曲、舞蹈创作等形式进行立项;支持围绕海大文化特质凝练、校友文化研究、校园景观文化规划等方面进行理论研究。

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委托题目(理论研究类):

1.海大教师文化品牌构建研究

2.海大学生文化品牌构建研究

3.海大校友文化品牌构建研究

4.大学文化与城市文化互动研究

5.中华航海文化对外传播研究

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委托题目(活动实施类):

1.蓝色海大-海洋文化节(包括校园开放日、COSCO航运文化周、中国航海日与世界海员日传承活动)

2.开放海大-国际文化节

3.青春海大-艺术节

4.运动海大-体育节

5.创新海大-双创科技节

6.文化海大-传统文化节

7.点击海大-网络文化节

8.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高水平演出、名人名家报告)

9.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京剧等传统艺术与文化)

(三)“一院一品”文化项目。根据项目要求自主进行选题申报。2021年重点支持围绕二级单位精神、历史、学科专业发展、校友资料开展挖掘和梳理,编撰学院史,支持成熟院史出版,形成院史系列丛书;支持围绕二级单位教学科研和办公场所的环境文化建设,建设富有特色的文化空间或文化长廊。

三、申报条件

(一)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以学院为主体申报,航海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轮机工程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法学院可以申报,每个学院结合学科建设实际情况自定项目主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院负责人。

(二)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理论研究类允许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理论研究类项目,项目成员不少于3人;活动实施类以单位(部门)为主体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单位(部门)负责人。理论研究类和活动实施类项目可以为同一负责人。

(三)“一院一品”文化项目以单位为主体申报,所有二级单位都可以申报,每个二级单位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所申报项目须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统筹规划项目的经费预算和使用标准,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经费使用效率。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四、项目支持

(一)一流学科专项项目每个学院经费支持一般不超过3万元;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理论研究类每项经费支持一般不超过1万元,活动实施类每项经费支持一般不超过2万元,高雅艺术进校园和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一院一品”文化项目每项经费支持一般不超过1万元,对于院史有出版需求的项目,出版费用可以单独支持。

(二)项目负责单位及个人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预算,通过评审且符合支出标准的项目将予以经费支持。

五、相关要求

请填写完成《2021年一流学科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2021年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1年“一院一品”文化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填写《2021年文化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经单位(部门)汇总于9月29日前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地址wangwenwei@dlmu.edu.cn

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或立项答辩,根据建设标准审定立项,建设周期结束后将组织项目结项答辩评比。

联系人:王文伟 电话:9344

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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