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校园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大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在连高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文明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1.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提升本单位(部门)师生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所在楼宇以及对外开放的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有固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内容或公益广告,发挥教育引导作用,把文明风尚有机融入校园生活场景。
2.宣传工作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切实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日常管理,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建设、管理。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和归纳,充分展示学校独特、鲜明的文化积淀与文化追求。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宣传引导,弘扬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结合重要节庆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3.学生工作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确保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室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营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涵育学生文明素养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文化活动品牌。
4.教师工作部门要将师德建设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教师年度及聘期考核、职务评聘晋升、晋级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并举,形成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严格杜绝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等行为,树立诚信为学的典范,营造健康的学术氛围,以自身诚信形象示范带动学生。
5.保卫部门要对校园消防设施进行排查,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确保校园内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车窗抛物现象;校园门前交通秩序良好。
6.后勤部门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明显禁烟标识;要对现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教学楼等场所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学校每个食堂入口和就餐醒目位置都有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的公益广告宣传,有序就餐。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将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照标准、统筹安排、抓住重点、注重细节,切实做好学校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出现问题将追究工作责任。
2.广大师生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意识,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争做文明市民、文明师生的典范。
3.为进一步明确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和要求,学校印制了《大连海事大学文明校园创建手册》,请各单位(部门)到党委宣传部(综合楼1003房间)领取。
附件: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学实地考察点测评标准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2年8月25日